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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函114年5月14日當日在職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(稚)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調查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10-02 10:52:43 點閱: 251 (218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教育部函114年5月14日當日在職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(稚)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,為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所定經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得提敘。

正式教師如有上述年資,請逕洽人事室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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