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110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特教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0-10-26 14:59:05 點閱: 1441 (7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就讀彰化縣國小,( A 組)二升三年級 或 ( B 組)四升五年級學生,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一、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,A 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;B 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。
二、具資賦優異潛能,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(附件二)、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(附件三)均達 80 分以上。

詳情請參閱附件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