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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修正公布之「保安處分執行法」部分條文,行政院定自111年3月31日施行,並以臺灣地區為施行區域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學務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2-04-21 13:39:00 點閱: 435 (68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2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10034166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