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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09學年度第1 學期國小助學金申請辦法一份,歡迎各班老師於9月20日之前提出推薦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資料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0-09-14 08:48:21 點閱: 536 (4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、家庭突發變故、家境清寒,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,得申請本項助學金。

二、申請對象:國小在學學生;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。

三、申請地區:限台中市、南投縣市、彰化縣市之學校。

四、申請方式:由各校自行從網路下載資料表格,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寄至本會。

五、推薦名額:每校限一名,若超出一人經校內評選後推薦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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