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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業奉總統112年2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681號令公布,檢送公布令影本(含法律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)1份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學務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3-03-07 15:11:33 點閱: 466 (105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22564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次修正重點為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、確立部會權責、增列公正轉型、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、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及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等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後續將增(修)訂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,俾利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及業者遵循,並召開說明會,以廣為周知。